博彩洞察

南澳率先对在线博彩公司实施“消费所在地”税

撰文: Ben Blaschke

南澳将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实施“消费所在地”税的州。他们宣布,所有向南澳人提供服务的博彩公司于2017年7月1日起,都必须上缴15%的博彩净收入作为“消费所在地”税。



这项税务要求适用于各种形式的博彩,包括体育投注、赛马和赛狗。



州财政部长Tom Koutsantonis表示,这项税收政策是确保南澳从每年预计约九百万澳元的收入中获得一些好处的重要步骤。

“投注产业在迅速变化,我们的税制亦需与时俱进,” Koutsantonis称。

“如果投注公司从南澳人那里赚取了利润,那么他们应该在南澳缴税,而不是在他们各自的总部和服务器所在的管辖区。

“通过实施基于消费所在地的税制,我们确保了运营商在他们赚钱所在的管辖区缴税。”

讽刺的是,这项举措有可能为其他运营商比如在线扑克室或娱乐场向澳大利亚人合法提供服务奠定基础。目前,在澳大利亚陈旧的《2001年互动博彩法案》之下,他们不允许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