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洞察

南澳率先對在線博彩公司實施“消費所在地”稅


撰文: Ben Blaschke

南澳將成為澳大利亞第一個實施“消費所在地”稅的州。他們宣佈,所有向南澳人提供服務的博彩公司於2017年7月1日起,都必須上繳15%的博彩凈收入作為“消費所在地”稅。



這項稅務要求適用於各種形式的博彩,包括體育投註、賽馬和賽狗。



州財政部長Tom Koutsantonis表示,這項稅收政策是確保南澳從每年預計約九百萬澳元的收入中獲得一些好處的重要步驟。

“投註產業在迅速變化,我們的稅制亦需與時俱進,” Koutsantonis稱。

“如果投註公司從南澳人那裏賺取了利潤,那麽他們應該在南澳繳稅,而不是在他們各自的總部和服務器所在的管轄區。

“通過實施基於消費所在地的稅制,我們確保了運營商在他們賺錢所在的管轄區繳稅。”

諷刺的是,這項舉措有可能為其他運營商比如在線撲克室或娛樂場向澳大利亞人合法提供服務奠定基礎。目前,在澳大利亞陳舊的《2001年互動博彩法案》之下,他們不允許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