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點 博彩

二十一點:十七點的尷尬

撰文: Pai Yao

此文章首次刊登在《環球博彩》2012年7月/8月刊中。

二十一點玩家都知道,莊家到十七點必須停牌,這是規則。然而玩家拿到十七點卻不一定停牌,那麼要繼續叫牌嗎?

二十一點”教科書”告訴我們拿到十七點後不要叫牌,可是很多玩家並不滿意,會忍不住再要一張,尤其在面對莊家的8及更大的明牌時。這樣的做法對嗎?

讓我們先看看十七點的機會。如果選擇叫牌的話,從2到A的13張牌中,能幫我們提高的牌有2、3、4,還有A。 A給我們加一點,改進至十八點;2給我們十九點;3給我們二十點。最好的是4,給我們二十一點,近乎無敵,除非莊家拿到”黑傑克”。這四張之外,其它牌(5、6、7、8、9、J、Q和K)都會令我們的十七點爆掉。莊家還沒叫牌,我們便以失敗出局,連與莊家打和的機會都失去,更別提還有莊爆的可能了。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13張牌中有4張可以幫我們改進,9張令我們徹底失掉機會。換言之,我們拿十七點時,叫牌有31%的機會提高,還不能保證完胜;而69%的時候我們會以失敗收場。

的確,我們玩二十一點拿到十七點時,對自己的手牌很可能不滿,因為它本身戰鬥力不強。莊家如果叫牌到十七點,我們打和。除此只要他不爆掉,比我們哪怕大一點便能贏。

這就是我們在二十一點牌桌上拿到十七點的尷尬局面。不叫牌的話,沒什麼贏的機會;如果叫牌,輸的可能更大。由此不難得出結論,在面對尷尬的十七點時,正確的決定應該是停牌。

二十一點遊戲充滿了各式模棱兩可的決定。例如,我們的8-8(十六點)對莊家的10,要不要叫牌?我們的9-9(十八點)對莊家的9,分牌還是停牌?從本期例子及之前討論中,有一個原則似乎浮出水面,那就是在為某個決定左右搖擺時,我們的考 量依據應該是哪個決定可以令利益最大化,或哪個決定可以令損失最小化。

一旦我們能回答這個問題,也便有了要做的決定,並且我們應該在問題產生時一貫堅守這項原則。